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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学科建设情况简报

    2011年09月01日 00:00    来源:指导委员会秘书处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相关文件精神,全国保险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秘书处对50所保险硕士专业培养单位开展了专业建设情况调查,向培养单位发放了《保险专业学位研究生学科建设情况调查表》。调查工作得到了绝大多数培养单位的支持,基本达到预期目的。截至2011年6月30日,秘书处共收到反馈的《保险专业学位研究生学科建设情况调查表》31份。

一、师资队伍

反馈的31所院校中,总计有保险专业专任教师444人,另外还有兼职教授256人。其中,中央财经大学专任教师最多,为42人。

反馈的31所院校中,从事保险专业教研工作的教授与副教授分别为114人与161人,占反馈院校保险专业专任教师总数的25.68%与36.26%,高级职称占比为61.94%。31所院校高级职称教师总数平均在10人左右,最少为4人,中央财经大学达到33人。

反馈的31所院校中,共有保险硕士生导师303人,平均占到院校保险专业教师总人数的68.24%,其中南开大学超过80%。

二、办学规模 

对办学规模予以反馈的29所院校中,共有在读本科生5733人,在读硕士研究生941人,在读博士研究生145人,在读留学生30人。即,平均每所院校在读本科生达198人,在读硕士研究生达32人。其中对外经贸大学在读本科生最多,达559人。南开大学的在读硕士研究生最多,达160人。

三、硕士研究生方向的设置 

反馈的31所院校中,有26所设有保险方向硕士研究生,主要包括保险理论政策、保险经营管理、精算、风险管理、社会保险等多个研究方向。其中有3所在金融专业下设置保险研究方向,其他院校基本设有2-3个研究生方向。山东大学设置的研究生方向最多,包括保险产业发展研究、保险中介机构经营管理研究、风险管理研究、精算理论与应用研究和养老金计划与社会保障精算研究等5个研究方向。

从调查表反馈结果看,各院校的保险研究生方向设置基本合理,可以满足为保险公司、监管机构、保险中介机构输送专业人才的需要。同时,有的院校在遵循相关文件指导精神的前提下,善于利用自身的专业优势,充分整合院校内部优势资源,设置符合院校特色的研究方向。这种做法是值得肯定与鼓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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