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论述重要精神,结合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教研〔2020〕9号)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教育部印发的《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方案(2020-2025)》(学位〔2020〕20号)等文件要求,围绕“立德树人、服务需求、提高质量、追求卓越”的工作思路,加强保险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建设,推进保险专业学位高质量发展,全面提升保险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促进各保险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之间的交流,全国保险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教指委”)决定于2023年12月15日-16日在上海市召开保险专业学位高质量发展论坛暨2023年培养单位工作会议。本次会议由全国保险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和保险专业学位工作委员会主办,上海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承办。
本次参会人员包括:全国保险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保险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分管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会议为期1天,2023年12月16日。2023年12月15日报到;15日下午拟召开教指委委员工作会议。
二、会议地点
上海市杨浦区国定路777号上海财经大学
三、会议主题
本次会议主题主要围绕保险专业学位核心课程在线示范课程建设、学位论文基本要求与质量保障、案例教学和案例库建设、产教融合、招生考试改革、高质量发展等进行。欢迎各培养单位积极参加交流。鉴于演讲嘉宾尚正在邀请中,会议议程将会在会议前另行发布。
四、会议安排及报名
鉴于住宿房源紧张,原则上请各培养单位选派1-3名代表参加会议。
鉴于酒店和会议室等正在协商中,后续另行发布酒店预订相关信息。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本次会议不收取任何费用,不安排接机接站,相关交通住宿费用需由各培养单位自理。
五、联系方式
全国保险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秘书处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10-61776099
秘书处邮箱:miatgc@cufe.edu.cn
全国保险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
保险专业学位工作委员会
上海财经大学金融学院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十六日